首 页 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 主机租用 网站建设 企业邮局 帮助中心 商务中心 业务咨询热线:0573-8428668
  产品价格总览
  购买流程
  常见问题解答
  汇款须知
  在线问题提交
备案专题

尊敬的桐乡数据港用户:

  您好!
  感谢您选择桐乡数据港的服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如贵站仍未备案,请火速提交备案信息,并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负。

  备案方法:
一、自行备案

1、登陆信息产业部网站进行备案登记,网地址:www.miibeian.gov.cn
2、选择“注册”,按提示填写相关资料。
3、等待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20天内)
4、再次登陆www.miibeian.gov.cn下载证书及获得备案编号,并安装在网站上。
5、完成备案。

 备案过程中,几个比较难理解的必填项说明如下:

  1、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
  此项得根据您购买的空间类型而定,查看空间是哪种类型,详情可咨询我司客服:0573-88428668 8254055 在线客服QQ:6693939

  2、网站接入方式
  填写"虚拟主机"

  3、服务器放置地点
  桐乡数据港的空间填写"浙江",其余填写"上海"

  4、是否仅能通过IP访问
  填写"否"

  5、是否动态IP
  填写"静态"

  6、使用的IP列表
  请在此输入您的域名IP

  7、开设栏目是否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
  如果没有,请选择“其它”
 

二、我公司免费代备案 (如您已在信息产业部提交备案,请忽再提交给我们,以免产生冲突。)

  凡通过桐乡数据港购买的空间我公司均提供免费代备案服务,步骤如下:

1、如实填写以下表格并将其发送至Txgov@Hotmail.com

主办单位性质(请选择:军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主办单位名称(网站若拥有多个主办单位, 则需填写每个主办单位名称,以分号;分隔。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该栏应填写有关部门核发的单位代码,并注明有关单位名称,例如,需工商注册的,应填写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或是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编号。若网站为个人开办,则该栏应填写个人有效证件号码(例如身份证号码),并注明证件核发单位名称。):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军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需要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企业或个人的,只需如实填写。):
主办单位所在省: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网站负责人姓名: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格式:各类有效证件类型:有效有效证件号。其中有效证件类型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代码证、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照等,填写格式举例为:身份证:432623197102112275):
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网站负责人电子邮件:
网站名称:
网站首页网址:
网站域名列表:
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请选择: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没有以上相关内容):

2、我们收到您的EMAIL后会在一个公司日内帮您提交申请并给您回复是否已经帮您备案申请。
3、等待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20天内)
4、发送备案帐号及密码给您,请您登陆www.miibeian.gov.cn下载证书及获得备案编号,并安装在网站上。
5、完成备案。

需要提醒广大用户的是,备案成功后,请立即把证书及备案编号安装在网站上,具体如下:

    (1) 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x.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以通过下列地址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
    (2) 将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如果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
    (3) 在网站的页面下方已放好的经营许可证号的位置做一个超级链接,链到www.miibeian.gov.cn备案网站上
 

常见问题:

问:我们的公司准备建立自已的网站但网页还没有做好,是否还需要网上备案?
答:暂不需要,但要在网站开通之前 ( 即做好的网站联入互联网上之前 ) 进行备案即可。建议您先提交备案信息,以便您的网站做好后可以马上使用。

问:同一用户拥有多个域名,并放在同一服务器上,请问如何备案?
答:只针对主体进行备案,即对网站主办者进行备案,多个域名应在 " 域名列表 " 中全部列出。

问:我是通过域名转发到另一个网站的,域名需要备案吗?备案的资料怎么填写?
答:需要备案,建议在转发的目标备案时的域名列表将您的域名添加进去,如果是单独备案的,提供商、IP等则按目标网站的相关资料填写即可。
 



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3号)
《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再次感谢您对桐乡数据港的支持与信任。

版权所有 © 2002-2006 桐乡市桐信网络信息中心主办 & 桐乡数据港
桐乡数据港专为企业级互联网基础服务设计开发 浙ICP备05027317号
业务咨询热线:0573-8428668 售前&售后QQ:点击留言 传真:8061230